赫山区法院:诉前调解当场兑现
2024-07-31 18:04:52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8956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徐佳莉范质惠)近日,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泥家潭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,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一次性当场履行5.5万元给付义务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,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。
原告郭某与被告张某是朋友关系,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61000元,原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此款转给被告,被告先后还款6000元,但剩余55000元欠款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,原告无奈,将被告诉至法院。
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后,泥家潭法庭专职调解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,分别和原、被告进行沟通,在沟通过程中,调解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均无争议。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调解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以案释法,告知被告拒不偿还欠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;另一方面以情说理,建议朋友间互相理解,进一步缩小了双方分歧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剩余欠款55000元,原告申请撤回起诉。至此,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该案的成功调解,不仅是泥家潭法庭工作深入的缩影,也是切实践行“枫桥经验”的具体实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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